1.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( )。
年满 8 周岁
年满 18 周岁
受孕
出生
2.娄某年满17周岁,接受爷爷赠与20万元,靠此笔款项丰衣足食并支付自己的学费。娄某( )
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
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
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
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
3.甲17岁,在某高中读书,其参加全国绘画大赛获奖3万元。甲欲拿出1万元购买一台电脑用于学习,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,甲应当( )。
有权自己购买
征得父母同意
事先通知父母即可
于购买后通知父母即可
4.下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( )
北京市人民政府
新华社
上海市人民医院
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
5.根据我国公司法,下列何者不可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? ( )
董事长
执行董事
经理
监事
6.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,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,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,年租金30万元。现分公司因为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。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? ( )
房屋租赁合同有效,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
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,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,租赁合同无效
经理合同有效,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
合同有效,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
7.下列何种出资形式没有为我国《合伙企业法》所明确规定? ( )
劳务
土地使用权
知识产权
单纯不作为
8.甲、乙两人合伙经营,后因甲有急事需用钱,要将自己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转让,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,甲应该如何处理? ( )
卖给乙
卖给丙
任择其一
每人一半
9.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?( )
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
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
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
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
10.著作权属于何权利?( )
人格权
财产权
社员权
知识产权
11.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哪些特征 ( )
与民事主体人身不可分离
普遍性与平等性
不能转让,不能抛弃
其他民事主体无权进行限制或剥夺
12.根据《民法典》,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( )
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
不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
应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
不可以概括地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任何种类的民事活动
13.按照我国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未成人的监护人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( )。
父母
外祖父母
兄弟姐妹
祖父母
14.下列对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,何者说法是正确的? ( )
法人拟制说认为法人通过自己的机关实现其意思,进行各项民事法律行为
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通过其机关或者机关委托的代理人实现
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不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
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终止
15.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?( )
法人拟制说认为法人通过自己的机关实现其意思,进行各项民事法律行为
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
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
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
16.关于事业单位法人,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?( )
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
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
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
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,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
17.设立合伙企业,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( )。
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
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
合伙人的出资方式、数额和缴付期限
入伙与退伙
18.合伙人有下列( )情形之一的,当然退伙。
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
个人未丧失偿债能力
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,或者被宣告破产
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
19.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,哪些是正确的?( )
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
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
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
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
20.关于绝对权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( )。
绝对权的义务人不确定
绝对权对应义务人的积极作为,绝对权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的实现
绝对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享有一定的权利,但是并没有相应的义务
绝对权对应的义务人不因为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享有权利
21.【案例题】
小张从小天赋异禀,聪明伶俐。爷爷老张对孙子甚是喜爱。在小张6岁时,爷爷将家中祖传的一幅价值200万元的名画赠与小张。母亲刘某得知此事后,坚决表示反对。在小张8岁那年,爷爷又将自己价值27500元的欧米茄手表赠与小张。母亲刘某亦明确表示反对。
(1)母亲刘某的反对是否影响赠与行为的效力?
(2)爷爷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?
22.【案例题】
甲公司、乙公司签订的“合作开发协议”约定,合作开发的 A 区房屋归甲公司、 B 区房屋归乙公司。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“委托书”,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。“委托书”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,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。张某查看“合作开发协议”和“委托书”后,与丙公司签订“房屋预订合同”,约定:“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,购买A区房屋一套。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,双方签订正式合同。”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,全部亏损。后王某向张某出具“承诺函”:如张某不闹事,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。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,将 A 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。张某要求甲公司、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。张某与李某签订“债权转让协议”,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,通知了甲、乙、丙公司。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,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,也通知了甲、乙、丙司。
(1)“委托书”的当事人是谁?
(2)“承诺函”是否有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