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案例一
原告陈某、沈某诉称,2007年2月4日晚,被告俞某因其理发店被盗,怀疑是两原告所为,强行进入原告家非法搜查,原告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,同意了被告的要求。被告搜出镯子一只,便称是其店中被盗之物,遂拉原告到派出所处理。事后,被告又散布两原告偷了其家中之物的谣言。特别是2007年2月13日下午,被告见原告沈某回娘家,无事生非,公然辱骂其是“贼骨头”。被告的行为在当地给原告造成了恶劣影响。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,恢复名誉;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等。 法院经调查原告的诉讼理由基本属实。
请问:法院应如何进行审判?理由如何?
2.案例二
甲经人介绍,在某厂做了搬运工,每月800的收入,平时就住在工厂的宿舍里。由于工作辛苦,宿舍又离厂较远,甲打算从乙处花900买辆摩托车。此事遭到甲的父母强烈反对,但甲还是将摩托车买下了。几个月后,甲因患精神分裂症,无法工作和独立生活。由于,甲今年刚满17周岁,其父母找到乙,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,要求乙返还钱款,拿走摩托车。
请问:甲的父母的主张有没有法律根据?甲乙之间的买卖有效吗?为什么?
3.案例三
某日深夜,甲独自下班回家。歹徒乙持三角刮刀欲抢劫甲财物,甲奋力反抗,终于夺下乙的三角刮刀,并将乙推倒在水泥地上,乙头部着地,当即昏迷。甲气恼万分,不肯罢休,恐其醒来后继续作恶,遂持三角刮刀向乙左胸猛刺十数刀,致其死亡。
问:(1)甲导致乙昏迷的行为属什么性质? 为什么?
(2)甲在乙昏迷后又将其刺死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? 为什么?
(3)假设由于甲用力过猛,乙头部着地,当即就死亡,甲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为什么?
4.案例四
某甲今年17周岁,是某外企的职工。2009年1月,某甲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镶钻白金项链。回家后,某甲的父亲认为:某甲尚未成年,自己是监护人,孩子未经家长同意,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。因此,父亲来到百货公司,要求退货。百货公司认为,货已经售出,而且无质量问题,拒绝退货。
问:
(1)甲可否与百货公司进行这一买卖行为?为什么?
(2)在此买卖关系中,百货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?为什么?
(3)如果甲是15周岁的在校学生,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?为什么?
5.案例五
甲了解到,邻居王某最近出高价购得一批名画,有几幅就挂在客厅里。某日,乘王家全家出去赴宴的机会,甲欲去王家偷那几幅值钱的名画。他刚从外墙翻入王家的客厅准备实施盗窃,突然听到有响声,以为有人进来,急忙逃走。实际上并没有人来,是风引起的声响。
问:
(1)甲是犯罪中止吗?为什么?
(2)甲的行为是犯罪吗?应如何处理?为什么?